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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工程大学有关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归档要求的通知
作者:[] 文章来源:[] 发布时间:[2015-03-31] 阅读次数:[]
  毕业研究生同学:
  依据学校及研究生部有关规定,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后须将有关学位方面的材料归档,以保证后期的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1、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按“西安工程大学答辩材料档案袋“上的要求归档。
  2、所有毕业生在离校前,须提交以下材料
  (1)向本人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(研究生秘书老师处)提交本人公开发表的任一篇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、目录及论文的第一页复印并装订成册。三批提交资料的时间节点分别为2015年4月1日、2015年6月1日、2015年9月20日之前。“公开”发表的认定标准见《研究生手册》中“西安工程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”的相关规定。
  (2)所有学生必须在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”的“学位授予单位学位信息采集系统”里进行信息的录入及校核。网址为:< http://www.cdgdc.edu.cn/xxcj/>。相关事项见“关于毕业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的重要通知”。
  3、学位论文电子版归档按图书馆“关于我校研究生毕业论文远程提交的通知”(西安工程大学图书馆网页)的要求进行归档。
  4、欲申请西安工程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按“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”要求进行申报。须于3月30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包括二本按归档要求装订的论文,发表论文复印件(期刊封面、目录及论文的第一页及检索证明)及申请表(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);同时做好2015年3月31日至4月6日(各学院自行安排)举办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报告会。
  有关学位方面的所有文件、通知以及表格均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中的“学位工作”与“相关下载”框中。请同学们下载使用。
  研究生部
  二0一五年三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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