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项目概况 师资队伍 培养管理 学位管理 政策文件 职业发展 规章制度 校友风采
 
 
首页
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关于做好2015级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
作者:[] 文章来源:[] 发布时间:[2016-10-10] 阅读次数:[]

各硕士培养单位、导师、2015级全日制研究生:

根据学校有关规定,现就做好2015级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开题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开题有关要求,执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;

二、各学科专业(领域)开题需全部在2016年12月2日前结束。学生在2016年11月11日之前登录“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”,进行论文开题申请,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2016年11月18日之前进行网上审核。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(领域)实际情况,合理划分开题小组、确定开题时间,并将有关方案于2016年11月25日前报研究生部。开题结束后,各学院在2016年12月2日前进行开题结果的录入和报送。

三、开题采取答辩形式。答辩的结论,分通过(成绩≥70分)、修改后通过(60≤x<70分)、不通过(x<60分)三种情况:

1.结论为“通过”的研究生,进入论文写作阶段。

2.结论为“修改后通过”的研究生,在3个月内修改,向专家组提交修改报告,审核通过则进入论文写作阶段。“修改后通过”的研究生,中期检查和答辩、授学位等后续环节相应推迟3个月。

如果3个月修改后仍未通过,则随下一级重新进行开题。

3.结论为“不通过”的研究生,在3个月后重新开题,通过则进入论文写作阶段,不通过则随下一级重新开题。随下一级重新开题,结论仍为“不通过”的,予以退学。

四、以学科专业(领域,或开题小组)为单位,开题成绩在后5%研究生列为“修改后通过”,后30%-5%的研究生,由导师决定是否列为“修改后通过”。

五、有关开题报告表格,可登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。

若有疑问,请联系研究生部培养与学位科。地址:1-1007;电话:82330077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10月8日


 打印本页 关闭窗口  
Support  技术支持:博达软件